1、砌筑、裝修所用磚石,其產品齡期應符合規范要求,以控制施工過程中材料收縮裂縫的出現并保證結構的強度,避免由此造成返工浪費。
機制砂在運輸、裝卸過程中不得隨意拋擲和傾倒,進場后按品種、規格分別整齊堆放,以防造成使用不便及尋找浪費工時,堆置高度不得過高,以防造成壓壞或傾倒現象。
2、加氣混凝土砌塊不得受雨水淋灑,因其極易吸水,受雨淋會使含水率過高而改變物理性能和加大自重,影響使用功能,所以堆放時需進行遮蓋并在周邊設置排水溝。填充墻砌筑前應由施工部門根據工程的具體要求和施工條件繪制砌塊排列圖,嚴格按圖施工。
3、砌筑時應盡量采用主規格砌塊,砌塊應錯縫搭砌,縱橫交接處應交錯搭砌,必須鑲磚時,磚塊應分散布置,砌筑時應根據砌塊尺寸、灰縫厚度及洞口的位置尺寸計算皮數和排數,以保證砌體尺寸符合設計要求。充分合理利用破碎切割的半磚,重新切割加工后用作頂磚砌筑及其他特殊部位施工。